連云港市中院院長主審!我市中哈物流國際貨運代理糾紛第一案宣判
2017-05-27 09:29:18
Landbridge平臺
5月25日下午,市中院第4號法庭,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蔡紹剛主審的,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雷諾斯聯運公司與我國鐵隆物流(江蘇)公司及其連云港分公司貨運代理合同糾紛一案,一審當庭判決兩被告共同支付欠付原告雷諾斯聯運公司的貨運代理費人民幣718771.3元及相應利息,并駁回鐵隆物流連云港分公司的反訴訴訟請求。旁聽席上既有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也有市港口管理局、上合物流園管委會、港口集團(中哈物流基地)等相關單位領導。據悉,本案也是我市法院受理的中哈物流國際貨運代理糾紛第一案,在全市有著重大影響。
當天上午,連云港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關于護航“一帶一路”交匯點核心區先導區建設的十二條意見》和一批相關典型案例。蔡紹剛院長主審的該案的是將《十二條意見》落到實處的具體實踐,也是為實現我市法院為保障“兩聚一高”、產業強市目標的有力舉措。
該案在當庭宣判之后,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蔡紹剛還就此案結合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建設,向雙方當事人提出,希望雙方能夠盡快從糾紛中走出來,繼續依法開展貨運方面的合作。
在庭后召開的座談會上,全程旁聽案件庭審的全國人大代表白力群對連云港中院相關工作予以高度評價,指出“該案是涉外案件且當庭宣判,判決結果充分展示出連云港良好的法治環境,連云港作為一座開放城市,能夠為中外各類市場主體提供平等的司法保護,向‘一帶一路’沿線各國充分展示了中國的司法文明,同時也充分展現中國法官高超的庭審技巧和職業自信”。
連云港中哈物流公司總經理劉斌激動的說“作為國際物流企業,該案的審判對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促進物流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維權,發揮了良好的示范和導向作用,也向部分物流企業的不誠信行為敲響了警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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