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2013年車輛進口政策
2013-02-01 13:45:01
Landbridge平臺
塔吉克海關第一副關長拉赫瑪托夫日前表示,自2013年2月1日起,塔吉克斯坦將實行新的車輛進口政策,即法人和私人進口汽車實行統一規定,進口車輛生產時間不得超過5年。無論法人還是私人進口車輛均需繳納增值稅18%、進口關稅5%、消費稅10%。同時,取消有關簡化車輛進口手續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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