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門聯合開啟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試點
2017-08-10 14:05:33
Landbridge平臺
商流通函[2017]5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交通運輸、工商、質檢、郵政主管部門,供銷合作社: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15年以來,上海、南京、鄭州、廣州、成都、廈門、青島、黃石和義烏9個城市開展了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9個試點城市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在流通創新發展促進機制、市場規制體系、基礎設施發展模式、管理體制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經驗和模式。現就復制推廣試點經驗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可復制推廣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創新驅動的流通發展機制方面。主要包括:促進實體商業轉型升級,創新電子商務發展模式,完善物流配送體系,促進城鄉流通一體化、內外貿一體化、區域市場一體化發展等方面的16項做法和經驗。
(二)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主要包括:推進地方流通法規建設、完善市場監管體制、創新流通執法模式、加強流通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的9項做法和經驗。
(三)建立流通基礎設施發展模式方面。主要包括:創新公益性農產品市場及社區商業設施建設、運營和管理機制,創新流通規劃編制實施機制等方面的7項做法和經驗。
(四)健全統一高效的流通管理體制方面。主要包括:健全流通管理工作機制、推進放管服改革、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等方面的5項做法和經驗。
二、復制推廣工作要求
借鑒學習和復制推廣上述典型經驗和模式,對于推動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復制推廣工作作為促進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結合當地發展實際及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參考和借鑒9個試點城市的典型做法,積極轉變職能,深化體制改革,創新制度機制,逐步構建與現代流通發展相適應的新體制、新模式,不斷優化發展環境,推動國內貿易流通創新轉型、提質增效。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交通運輸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郵政局 供銷合作總社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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