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貨運成本攀升 貨源或轉向鐵路
2016-09-30 09:50:18
Landbridge平臺
備受關注的《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等一系列治超新政9月21日起正式開始施行。
煤炭、鋼材、玉米等商品的公路長途運輸成本將提高25%以上。
新政實施僅僅兩天時間,部分物流企業已經上調價格,也有企業選擇不出車觀望。
業內普遍預計,如果這一政策得到長期且嚴格的執行,公路部分貨源將流向鐵路運輸。
長途貨運成本增25%以上
新規中對超限超載的認定標準進行了調整,6軸車車貨總重由55噸變為49噸,“雙排車”(上下兩層均雙排裝載或上層雙排裝載下層單排裝載,且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輛運輸車)嚴禁駛入高速公路,新規明確交通、公安部門將實現常態化聯合執法。
此次新規的一大亮點是統一車貨總重限值認定標準。以《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而在此前,交警部門是按照行駛證上的準載噸位來執法,路政部門是依據每軸十噸的方案來管理車輛,兩個部門的雙重標準導致執法不一的情況時常發生。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公路貨運分會輪值會長、卡行天下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總裁錢鈺表示,新規的實施旨在推行貨車的標準化,這是一個行業走向健康高效發展的必由之路。
速派得創始人兼CEO江鎮表示,新規的實施,對于一些運輸大宗物資的長途物流企業成本壓力會非常大,對在貨源組織上有優勢的零擔物流企業影響不大,對于一些提供很多增值服務,不單靠路費來賺錢的企業影響也不大。“我們行業內部有過測算,長途運輸的貨車,以17.5米的板車為例,假設過路過橋費、油費等其他運輸成本不變,僅因為新規的影響,單個物品的物流成本將上升達25%~35%,這個力度還是挺高的。”
物流沙龍聯合創始人潘永剛表示,物流成本上漲幅度與運輸的貨品有關,不同貨品差異非常大,運重貨和運泡貨的車輛肯定不一樣,對運重貨的車輛影響更大,這也說明運重貨的車以前超載的嚴重,一些車輛用超載的形式來維持現有的低價格。
部分貨源或將流向鐵路運輸
記者了解到,近兩天由于新政的實施,貨車不能超重,導致增加發車頻次,一些地區外調車有困難,部分外調車價格上漲了30%。廣州、石家莊、北京、臨沂等地的專線物流市場漲幅約為20%,專線老板也表示要想辦法自己消化一部分成本壓力,不能都讓客戶來承擔。
另據媒體報道,目前河北鋼貿商已經接到部分鋼廠運費調整的通知。秦皇島安豐鋼鐵公司至天津的運費由70元/噸漲至110元/噸,到北京的運費由80元/噸漲至125元/噸,至唐山豐潤的運費由45元/噸漲至70元/噸。武安至石家莊、晉州的運費由50元/噸漲至70元/噸,漲幅40%。
錢鈺表示,目前公路運輸運費低廉,與司機長時間工作、車輛改裝超長超寬等分不開。使用非標車運輸,噸公里成本下降帶來的利潤空間并沒有留給司機或者物流公司,而是全部被上游貨主獲得。車輛標準化后,時效更穩定,貨物更安全,價格肯定也會更高。希望貨主主動選擇標準車運輸,并理性客觀的評估支付成本。“希望看到運費調整到合理的噸公里價格。這個價格是基于標準車安全運輸下的成本加上司機獲取的合理利潤,而不是非標準的低成本+公路罰款。”
“國家治超可能會對鐵路運輸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如果政策長期嚴格推行下去,對公路運價有很大影響。”北方某長途物流企業負責人吳剛表示,鐵路運輸雖然還存在很多問題,但成本低是明擺著的事,如果公路漲價,勢必和鐵路在價格方面拉開更大的距離,到時客戶可能真的會選擇鐵路,進而導致物流格局的變化。
江鎮也表示,治超新規的落地,可能會導致貨源向鐵路和航運轉移。在鐵路專家孫章看來,鐵路貨運成本是公路的三分之一左右,且具有穩定性強、受天氣因素影響小等特點,未來在貨運市場上將更具優勢。
企業期待各地能夠統一執法標準
江鎮表示,中國國土面積較大,高速公路分省區分區段執法標準可能不一樣的,以前治理超載時,就曾出現諸如到山東查得不嚴,到江蘇就查特別嚴的情況。此前交通部門對代開發票、貨車注冊等事,也都出現過特定區域執法特別寬松的情況。
“各地執法公平與否非常關鍵,如果在A地不查,到B地查,企業也很難弄。除了執法標準外,執法力度的持續性也很關鍵,如果持續一段時間不了了之,但再過一段時間,又開始嚴格執法了,這也不利于行業發展。”潘永剛表示。
“除了對司機和物流企業的規范外,超載問題也要從勞動工具即車輛生產方來控制,很多車輛都是在生產時就做得很大很長,汽車生產都是有相應核準目錄的,這些特別大的車也都是通過目錄核準的,不是非法改裝的。如果車輛生產上能夠更嚴格更規范,物流市場也會更加純潔。”江鎮表示。
“現在的現狀是市場上可能有一半左右的車輛是不合乎新國標的。如何有序梳理引導這些車輛退出市場,是需要詳細計算和規劃的。”錢鈺表示,通過2~3年的時間有序退出是最佳途徑。罰款是一種“堵”的手段,同時更有序和接受度更高的手段是“疏”和“引”。比如超標車輛退出市場的激勵機制,罰款金額專項集中加上一些政府補貼,鼓勵主動愿意更換標準貨車的車主的專項購車補貼。同時罰款也要有一個由輕到重的分階段推進,同時罰款標準需要統一制定。而不是有的地方松,有的地方緊,這樣達不到全國體系性治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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