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橋沿線農產品競相從連云港口岸出口
2013-07-18 13:02:58
Landbridge平臺
陸橋沿線農產品競相從連云港口岸出口
——連云港檢驗檢疫局立足新亞歐大陸橋 促進沿橋經濟快速發展
據連云港檢驗檢疫局統計,2010年陸橋沿線從連云港口岸出口商品62350批次、28.58億美元,同比分別增加了20.12%和52.67%;進口11542批次、106.81億美元,同比分別增加了27.09%和42.03%。其中,新疆番茄醬從連云港口岸出口近2萬噸,與2009年相比增幅三成。
連云港作為新亞歐大陸橋的東橋頭堡,輻射蘇北、魯南、皖北、晉南、川西北以及河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1個省區,成為中國中原和西北地區對外貿易最短、最快、最佳的出海口。據悉,目前從連云港口岸進出的貨物中,有60%以上來自隴海蘭新沿線各省區。為適應連云港口岸的發展,提高貨物通關速度,方便出口企業,促進經貿發展,鼓勵新疆的番茄醬等農產品從連云港口岸出境,連云港檢驗檢疫局領導帶領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多次隨連云港港口推介團赴新疆、河南、甘肅等省,深入企業宣傳從連云港進出境貨物的種種便利。針對企業對貨物從連云港出口的相關規定、代理等不熟悉的情況,連云港局制定出臺了一系列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企業的種種顧慮。經過連云港局與新疆局多次專題論證和研討,最終就新疆出口番茄醬事宜達成了共識,并于2006年9月5日在烏魯木齊簽訂了《檢驗合作協議》,建立了產地與口岸檢驗合作機制,雙方定期開展業務交流,為保證新疆番茄醬順利從連云港口岸通關出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2006年10月12日,經連云港檢驗檢疫局與港口相關部門的通力協作,308噸、貨值15.7萬美元的新疆番茄醬,裝船從連云港出口韓國,這是新疆番茄醬首次從連云港出口,實現了新疆食品農產品從連云港出口的突破。為了保障該批貨物順利完成港口作業,連云港新東方集裝箱碼頭專門作了統籌布置,由市場部專人在掏箱現場,根據貨主的要求,細致地完成貼標簽、蓋章等每一個環節,對掏箱過程進行了全程跟蹤,確保掏箱過程中零破損率,并按照貨主的要求,對掏箱過程的每一個環節、步驟進行了攝像、拍照,制作成電子圖像,及時傳給新疆貨主。連云港檢驗檢疫局按照《檢驗合作協議》,實施查驗工作和對外出具相關證書,為番茄醬出口提供快速通關的便利,為后續大批量番茄醬源源不斷從連云港出境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由于新疆番茄醬出口比較特殊,在生產加工時須先在產地的檢驗檢疫部門報檢接受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后方可運往口岸存放,在企業確定準確出口時間時再向口岸局報檢,由口岸局核查產地檢驗檢疫局出具的檢驗檢疫合格單證放行并出證。針對這種特殊出口模式,連云港檢驗檢疫局采取兩次查驗的檢驗檢疫新模式,即出口的番茄醬到港口后實行集中查驗,集中核對生產廠家的注冊號、生產批號、數重量等,避免因分批查驗給企業帶來麻煩;在貨物裝箱出口前,再次核對生產廠家的注冊號、生產批號、數重量等,并采取專人負責新疆番茄醬的查驗、核銷、出證等工作,確保出口番茄醬的安全無誤。
產地局與口岸局在檢驗檢疫工作方面的合作,不僅有效地保證了檢驗檢疫工作質量,更為企業搭建了一條貨物出口的快速通道,為企業創造了一個順暢、良好的通關環境,讓兩個橋頭堡真正成為加速流通、促進世界經貿發展的通衢。2008年9月,新疆生產的杏醬也依照番茄醬的出口查驗模式從連云港口岸出口,截止到2010年底共有79批、5124.64噸、貨值579.14萬美元的新疆杏醬從連云港口岸出口到國際市場。
為加強新亞歐大陸橋檢驗檢疫合作交流,充分發揮口岸與內地在進境農產品及過境檢驗檢疫監管等方面的聯動把關服務優勢,2010年8月19日,江蘇、山西、安徽、河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9個直屬檢驗檢疫局,在江蘇省南京共同簽署了《新亞歐大陸橋檢驗檢疫合作機制》備忘錄,在聯合監管、便捷通關、信息共享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合作,著力構建區域合作平臺,努力形成政府、企業、社會與職能部門“四位一體”的大質量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查驗效率,加快通關速度,促進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為擴大新亞歐大陸橋沿線農產品從連云港口岸出口,連云港檢驗檢疫局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快口岸查驗通關效率,服務亞歐大陸橋發展。2010年,連云港檢驗檢疫局積極落實《新亞歐大陸橋檢驗檢疫合作機制》,完善出口農產品口岸查驗機制,結合口岸實際,設立5個口岸倉儲企業作為查驗點,大大提升口岸存儲、周轉新疆等農產品的能力,有效降低了企業成本,貨物通關時間縮短了1/3,同時開辟中西部地區進出口貨物“綠色通道”,實行“5+1”工作制和實行24小時全天候預約服務,加快了通關放行速度。
2010年12月24日,新疆昊漢集團柳溝紅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生產的60個集裝箱、1180.36噸,貨值106.23萬美元的番茄醬,經連云港檢驗檢疫局查驗合格后放行從連云港口岸發往意大利,這是《新亞歐大陸橋檢驗檢疫合作機制》簽訂后新疆又一家生產番茄醬企業從連云港口岸出口產品,成為新疆從連云港出口農產品的有一新軍。據統計,截至到2010年底共有536批、53820.37噸、貨值4721.49萬美元的新疆番茄醬從連云港口岸順利出口20多個國家和地區,促進了地方經濟和經貿的發展。
2010年12月17日,伊天果汁(陜西)有限公司生產的10個集裝箱計198噸、25.74萬美元的濃縮蘋果汁,經連云港檢驗檢疫局查驗合格后放行從連云港口岸發往日本,這是《新亞歐大陸橋檢驗檢疫合作機制》簽訂后陜西從連云港口岸出口的第一批濃縮蘋果汁,也是自2007年以來陜西濃縮蘋果汁再次從連云港口岸出口。
此次新疆昊漢集團柳溝紅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和伊天果汁(陜西)有限公司選擇從連云港口岸出口番茄醬和濃縮蘋果汁,再次顯現出《新亞歐大陸橋檢驗檢疫合作機制》在加強新亞歐大陸橋沿線九省檢驗檢疫合作交流、發揮口岸與內地農產品及過境檢驗檢疫監管等方面的聯動把關服務優勢,充分體現了連云港口岸功能優勢,運輸成本低、物流速度快,為中西部地區的企業搭建了一條貨物出口的最便捷通道,為企業創造了一個順暢、良好的通關環境,擴大新亞歐大陸橋沿線農產品從連云港口岸出口,有力地促進西部經濟發展。
甘肅洋蔥在連云港出口已有十幾年歷史,連云港地區是甘肅洋蔥在陸橋沿線最大的使用集散地。多年來,連云港檢驗檢疫局積極主動幫助企業在甘肅申報洋蔥基地備案,從基地申報材料,基地管理模式等方面,主動和甘肅局交流,交流兩局好的基地管理經驗,共同對甘肅洋蔥的種植和生產實施監管,保證了甘肅洋蔥從連云港口岸安全、便捷的出口。
為整合新亞歐大陸橋沿線區域出口食品農產品種植、養殖備案基地原料資源,進一步提高源頭監管效率,推動陸橋沿線食品、農產品出口整體提升,提升檢驗檢疫服務地方經濟的能力和水平,擴大檢驗檢疫部門社會影響力,根據相關檢驗檢疫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種植養殖基地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新亞歐大陸橋沿線區域出口食品農產品基地備案的實際情況,2010年6月連云港局牽頭起草了《新亞歐大陸橋出口食品、農產品原料種植、養殖備案基地互認辦法》。該辦法明確了區域內已備案基地跨省區互認,異地原料共享的辦法;規定了“屬地管轄、分段監管、協作聯動、各負其責”的監管原則。通過基地互認,形成了食品原料跨省區流動、基地資源共享,促進陸橋沿線食品、農產品出口提升。據統計,2010年來自甘肅酒泉、武威和玉門等地區的3.5萬噸、貨值1200多萬美元的洋蔥,通過新亞歐大陸橋發運到日本、韓國和東南亞地區,促進了地方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連云港檢驗檢疫局將充分利用江蘇沿海開發上升為國家戰略的大好機遇,加大與陸橋沿線檢驗檢疫機構的合作力度,互通信息,互為信任,制定實施更具針對性的檢驗檢疫扶持措施,轉變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共同營造“互惠、互補、共贏”的局面,繼續探索和創新口岸查驗模式,在有效監管的前提下提高通關效率,保證口岸暢通,減少出口貨物在口岸的滯留時間,為陸橋沿線各省區特色優勢農產品和食品出口提供更大的便利,實現檢驗檢疫事業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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