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的定義和分類
2012-08-07 10:30:46
Landbridge平臺
一、集裝箱的定義
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1SO)的建議,集裝箱的定義為:集裝箱是一種貨運設備,此種設備:
1.具有足夠的強度,可長期反復使用;
2.適于一種或多種運輸方式運送貨物,途中轉運時無需倒裝;
3. 具有便于快速裝卸的裝置,便于不同運輸方式之間的換裝;
4. 便于貨物裝滿和卸空;
5. 具有等于或大于1立方米的容積。
二、集裝箱的分類
1. 按箱主分類
(1)鐵路集裝箱。鐵路集裝箱是鐵道部所屬的集裝箱。
(2)自備集裝箱:自備集裝箱是托運人配置或租用的集裝箱。用于國內鐵路運輸的自備集裝箱,應符合《自備集裝箱編號和標記涂刷規定》;用于國際間進出口運輸的國際集裝箱,應根據國際有關條約和協議的規定,經有關機構鑒定或認可,在箱體上有相應的標志。不符合規定的,不能按集裝箱辦理運輸。
此外,周轉集裝箱是托運人投資制造的鐵路集裝箱,其投資制造和使用按《周轉集裝箱使用規定》辦理。
2. 按類型分類
(1)通用集裝箱。適應多種普通件雜貨的運輸,在國際上稱為干貨集裝箱,已在世界范圍內成為件雜貨運輸的主要形式。
(2)專用集裝箱。專門適應某種狀態的貨物或特殊性質的貨物運輸。這類集裝箱包括:裝運氣體和液體的罐式集裝箱、干散貨集裝箱、通風集裝箱,冷藏集裝箱、汽車集裝箱、空陸聯運集裝箱等。
3. 箱型分類
我國鐵路運輸的集裝箱,按箱型分為:1噸箱、10噸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
4. 按重量分類
(1)大型集裝箱。集裝箱總重在20噸及其以上,即20英尺以上的集裝箱,稱為大型集裝箱。
(2)中型集裝箱。集裝箱總重在10噸左右的,為中型集裝箱。
(3)小型集裝箱。集裝箱總重在1噸,為小型集裝箱。
5.根據集裝箱運輸貨物的種類和性質,國際標準化組織認為集裝箱可分為:干貨集裝箱、冷藏集裝箱、開頂集裝箱、框架集裝箱、牲畜集裝箱、罐式集裝箱、平臺集裝箱等。
版權與免責聲明:此稿件為引述消息報道,稿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Landbridge平臺不對本稿件內容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政治性、事實性、技術性差錯和版權方面的問題及不良信息,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并提供稿件的【糾錯信息】。糾錯熱線:0518-85806682

Landbridge平臺常務理事單位
- [常務理事單位] 沈陽陸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中南國際陸港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成都厚鯨集裝箱租賃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安德龍國際物流集團
- [常務理事單位] 重慶逆鋒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陜西遠韜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天津海鐵聯捷集團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LLC ST GROUP
- [常務理事單位] 宏圖集裝箱服務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哈薩克斯坦Falcon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和泰源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戰艦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亞華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海晟(上海)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西格瑪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