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期待加速跑
2018-09-03 13:55:55
Landbridge平臺
“日前,赤灣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啟動了船舶岸電系統二期工程,鹽田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啟動了船舶岸電系統四期工程。這兩大碼頭岸電工程建成后,深圳港岸電設施可增加5個。屆時,深圳港具備岸電供電能力的大型深水泊位將達到30個。”8月20日,深圳市港航和貨運交通管理局港航處徐敏就深圳港口岸電發展情況向記者介紹道,深圳市政府為降低企業經濟壓力,大力支持深圳港船舶岸電項目,對已竣工驗收的港口岸電設施給予總投資額的30%補貼。
當前,我國積極推進岸基供電技術應用,但在取得長足發展的同時,“港口岸電難上船”的現象也頻頻出現。“高昂的岸電設施初裝費和岸電遠遠高出船舶輔機燒油發電的成本是橫亙在岸電推廣之路上的兩座‘大山’。”徐敏說。
7月初,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提出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業內人士表示,期待該項政策的真正落實能扭轉岸電應用的尷尬局面,從而讓岸電成為我國環保事業實實在在的助力。
岸基建設補貼
政策需加大力度
“集裝箱岸基供電設施建設成本約每套2500萬元,雖然通過國家和地方兩級財政補貼,補貼了改建企業70%—80%的建設費用,但岸電的收益較低,后期折舊、維護、人員成本較高。尤其是在船舶改造的成本方面,適用于高壓岸電的船上受電系統,一套進口設備的價格在500萬—700萬元左右,國產設備也需要200萬—300萬元。”采訪中,相關人士表示,岸電設施的初裝費一直是岸電推廣的“攔路虎”。
《廣西節能減排降碳和能源消費總量總量控制“十二五”規劃》《廣西“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廣西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節能環保“十三五”發展規劃》等區域性重要規劃和方案文件均提出,“十三五”期間重點推廣應用靠港船舶使用岸電。“但截至目前,廣西尚未出臺相關岸電項目的資金和政策支持文件。”北部灣港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而在我國經濟發達的沿海港口,為激勵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政府的補貼力度可謂空前。以深圳為例,2018年1月正式實施的《深圳市綠色低碳港口建設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確定了對港口岸電設施建設、船舶岸電受電設施改造的補貼政策:對港口已經建成竣工并通過驗收核查的岸電設施,按不超過項目建設費用30%的標準資助;現有深圳籍貨物運輸船舶進行岸電受電設施改造的,按改造費用的30%進行資助;對港口岸電設施產生的供電需量費進行全額補貼,申請供電需量費的港口每季度靠泊期間使用岸電的船舶不得少于3艘次;大型遠洋船舶靠泊深圳港碼頭首次成功使用岸電的,給予相應港口碼頭企業每艘船舶3萬元的岸電測試費用補貼。
關于岸電推廣的進一步發展,北部灣港口管理局建議,應加大岸電項目資金補貼力度,對推廣港口碼頭岸電、船舶用電改造繼續加大支持力度,同時出臺相關政策進行扶持,如對裝有岸電的船舶可優先停靠碼頭裝卸貨物,以此逐步淘汰落后、超排放標準的船舶。
日照港方面亦同樣表示,針對岸電技術的推廣應用,建議交通運輸部從國家層面繼續對岸電項目建設實施資金獎勵政策,設立岸電項目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扶持港口開展岸電項目建設。同時,建議交通運輸部組織制定相關標準、鼓勵使用岸電的配套獎勵措施,調動靠港船舶接用岸電的積極性,提高岸電設施的使用效率。
降低供電成本
是大勢所趨
據記者了解,容量電費又稱基本電費,是電網企業根據客戶變壓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國家批準的基本電價計算的電費。一直以來,港口岸電采取的都是兩部制電價,在沒有相關補貼的情況下,岸電使用成本遠遠高出船舶輔機燒油發電的成本。以上海吳淞郵輪港為例,國網電力公司按照分類商業電價收取電費,2016年岸電實際用電量約47萬千瓦時,產生電度電費約35萬元,相當于平均電度電費為0.75元/千瓦時;長期使用下去,這一筆電費不可小覷。
除了岸基供電設施需要改造,船舶上的相應設施也需要改造。記者從交通運輸部官網查詢到,全國第五批節能減排示范項目——“富強中國”輪的岸電改裝項目總投資約600萬元,其中設備投資約300萬元,雖然年可節約燃油成本57萬元,但投資回收期約10年。
南京港龍潭集裝箱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提供這樣一組數據,南京具備接入岸電能力船舶的實際接岸電比例僅為11.5%,平均每年用電量僅為3萬度左右。因此,目前碼頭岸基供電設施能力大于船舶的實際需求,船公司使用岸基供電的積極性并不高。
南京港相關負責人建議,國家層面應制定船舶接入岸電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重點針對船公司和港口企業,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同時建立一套監管體系,規范岸電建設、推廣與使用的全過程。
此外,據湖州市港航局提供的資料顯示,目前由電力部門投資建設的水上服務區、錨泊區共70套岸電樁,均執行1.4元/度的岸電電價(其中基本電價0.7024元/度,用電服務費為0.6976元/度)。與1.7元/度的柴油發電成本相比,優勢不明顯;與京杭運河沿線江蘇等省執行1.16元/度的岸電電價相比,價格更是偏高。因此,該市靠港船舶的岸電使用率并不高。
對此,湖州市港航局認為,國網浙江供電公司應對靠港船舶使用岸電基本電價統一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0.7024元/度);取消用電服務費,由企業(包括電力部門)自主投資的岸電項目,實行免收取用電服務費,以引導靠港船舶使用岸電。
岸電產業化
仍需加足馬力
記者了解到,岸電系統可分為岸上供電系統、電纜連接設備和船舶受電系統三大部分。目前,我國岸電系統廠家數量不少,但大多數生產的是低壓岸電,相當于低壓交流充電樁,無并網裝置,技術含量低,一般只能為內河船舶提供岸電。
但長遠看來,高壓岸電系統代表了船舶岸電系統的發展方向。高壓岸電電源容量大,一根電纜連接上船,即可滿足船舶在靠港期間的常規作業用電要求,具有連接便捷化和操作自動化等優點。
為推動岸電的使用并使其成為未來發展趨勢,我國近年來對高壓變頻不間斷供電技術進行持續研發,獲得一批專利并編寫了國家標準。另外,還推出了擁有高壓岸電變頻電源、低壓岸電電源、內河碼頭小容量岸電電源等一整套設備和解決方案的全系列船舶岸電系統,可為國內外各型船舶提供岸電。
業內專家建議,我國應在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岸上供電設施和船舶受電設施間的帶載轉移等技術進行重點攻關,港口企業、配套企業、航運企業則應實現聯動并形成意見反饋機制,充分利用優惠政策,推動我國岸電加速應用和產業化。
北部灣港口管理局建議,應盡快研究制定船舶用電改造行業標準規范;實現船舶使用岸電的接口設備通用標準化;結合國家環保政策劃定更大范圍的船舶排放控制區;出臺強制性使用岸電要求等,以推進港口節能減排和綠色發展。
未來,在經濟激勵與政策支持雙管齊下,期待我國岸電打破發展瓶頸、加速前進,最終實現“綠色航運”的偉大目標。
(來源:中國水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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