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環渤海港口嚴控大氣污染物
2017-12-29 11:19:56
Landbridge平臺
26日從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自2018年1月1日起,煙臺、濰坊、東營、濱州等環渤海相關水域內的港口,將執行船舶排放控制區的有關標準和要求,停港船舶燃油硫含量不得大于0.5%m/m。該政策的實施,將對全省船舶大氣污染物的管控產生積極影響。
據悉,上述要求是根據交通運輸部發布的《珠三角、長三角、環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區實施方案》,主要是船舶在排放控制區內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自2019年1月1日起,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后,必須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全國已實施排放控制區的統計數據顯示,其二氧化硫濃度降幅明顯。
據山東海事局危管防污處副處長李瑋介紹,在排放控制區作業的船舶可采取連接岸電、使用清潔能源、尾氣后處理等與排放控制要求等效的替代措施。屆時,海事管理部門將對到港船舶低硫油使用情況實施檢查,開展船舶替代措施的有效性核查,并聯合有關部門對船舶供油單位實施監管,對違反的船舶或單位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李瑋表示,實施船舶排放控制區,將顯著改善排放控制區內主要沿海港口和內河水域的空氣質量,推進船舶節能減排和綠色航運發展。根據前期已經實施的長三角、珠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的環境監測數據看,成效十分明顯。2016年4-12月,上海浦東高橋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較2015年同期下降52%,新江灣城港區同比下降23%。2017年上半年,寧波鎮海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同比下降31%,北侖港區同比下降21%。深圳東部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濃度較方案實施前降低約38%。京唐港船舶排放控制區方案實施后一個月內,港區大氣環境中二氧化硫日均濃度較實施前降幅達56%。
2017年全省船舶進出港59萬艘次,其中位于船舶排放控制區內船舶21萬艘次。預計船舶排放控制區政策的實施,將對全省船舶大氣污染物的管控產生積極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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