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集團成立背后:整合全市港口資源引導民資股權
2017-02-06 15:03:14
Landbridge平臺
1月26日,據江蘇省南通市政府網站公布《市政府關于組建南通港集團有限公司的批復》 ,同意依法組建南通港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南通港集團”)。
根據批復,南通港集團為國有全資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為66億元人民幣,其中南通市財政以貨幣出資5億元,由南通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南通港集團服從南通市港口發展管理委員會的領導和管理,南通市港口局負責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公司為市屬一類企業。南通港集團依法組建后,主要從事港口建設項目的投資及資產管理。
按批復所述,組建南通港集團旨在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長江“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整合全市港口資源,推進港口一體化發展。一位航運界分析人士認為,南通港集團的批復建立,從一定程度反映了江蘇省港口整合的思路,首先整合市一級的港口集團、整合產權簡單一些的港口。
根據南通港集團公司章程,除了南通市財政,南通港集團的出資方還包括南通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南通沿海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如皋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江蘇長江口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和南通綜合保稅區發展有限公司、通州區惠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海門市海晉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啟東沿海開發有限公司、如東縣東泰社會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南通濱海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等。
南通港集團是繼江蘇省港口集團成立后,江蘇省地方政府批復的首家港口集團。
2016年12月6日,江蘇省政府在南京召開加快江蘇省交通運輸發展工作座談會上提出:組建江蘇省港口集團,深化沿江海港口一體化改革。這是繼遼寧省、河北省、浙江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和海南省之后,又一家沿海地區省政府提出組建省港口集團。
“南通港集團成立的思路,基本是按照江蘇省連云港集團模式,此前連云港市按照港產城融合發展的要求,分離港口經營性與公益性資產,整合旗下經營性資產,形成以資產、資本為紐帶,互利共贏的港口經營新主體,然后再由各地方政府別作為其出資人,實現各港區資源全面深入整合。 ”前述航運界分析人士說。
批復也提到,南通港集團將以資本為紐帶逐步整合全市相關公共港區、作業區、碼頭等港口岸線資源,統籌推進全市港口資源開發利用、港口企業優化重組工作,逐步形成港工貿一體化、港產城一體化的新格局,打造具有一定規模和影響力的港航龍頭企業,為建設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服務更加優化的江海組合強港,實現“一城一港一集團”的新格局提供重要支撐。
資料顯示,南通港口集團前身為南通港務局,2002年實行政企分開而組建。2005年,保華集團有限公司、南通國有資產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國投交通公司共同出資9.6億人民幣實行資產重組,成立中外合資大型港口企業——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
目前,南通港口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有3個,分別是:南通國資委持股42.68%、保華集團持股45%、國投交通持股12.32%。
有分析人士對澎湃新聞記者稱,而此次整合前,南通港存在縣處級的港口經營不受南通港集團控制,如如皋港集團,洋口港等,這也是此次南通港集團成立的原因之一,引導民企、港企在港口集團層面的股權合理退出,在股東中盡量做到以地方國資委為主。
南通港集團成立后,將逐步收購保華集團、國投交通的股份,引導港企、民企等在港口集團層面的股權合理退出。
上海海事大學教授徐劍華對此認為,南通港集團成立方向是對的,將縣、市級港務局整合在一起,可以避免減少內部競爭消耗,但其也擔心下一步在組建市一級港口集團后,組建省港口集團并不符合市場化趨勢,對于效果,其認為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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