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運軟實力透視
2016-10-10 13:47:13
Landbridge平臺
集裝箱吞吐量世界第一,船隊規模世界第四,這些數字表明中國已然成為世界海運大國。但大而不強,也是我國面臨的現實境況。
對此,交通運輸部副部長何建中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要加強海運軟實力建設,由“吞吐量”的航運中心變為“定規則”的航運中心。
關于如何進一步理解“定規則”的航運中心,何建中表示,重點在于提升制度性話語權,具體包括制定國際公約、標準規則、運價指數、海事理賠、航運信息、機制審核、專業人才等方面,提升海運軟實力,為國際海運問題提供更多的中國解決方案。
現狀
中國海運軟實力需提升
據統計,2015年上海港完成集裝箱吞吐量3653.7萬標箱,連續6年穩居全球第一。但迄今為止,倫敦仍被公認為世界第一的航運中心。業內一致認為,強大的軟實力正是倫敦海運競爭力所在。
海運的軟實力主要體現在海事仲裁、航運保險和保賠、中介服務、船舶經濟、航運金融及衍生產品等領域。
事實上,國際海事仲裁作為航運法律服務的高端產業,歷來是海運貿易的軟實力標志。憑借國際航運中心同時又是國際海事仲裁中心的優勢,“倫敦仲裁”一直是世界各國和地區眾多航運公司、造船集團等海事糾紛仲裁的首選地。
海事仲裁是歐美海運事業的“王牌”之一,作為航運法律服務的高端產業,“倫敦仲裁”僅每年的海事仲裁和相關航運服務收入已占航運業總收入的45%。因此,把國際海事仲裁地比喻為國際海事“制高點”,一點都不為過,它應該是恰如其分地表明了海事仲裁的地位和作用。
“與倫敦相比,我們關鍵是海事軟實力的差距。”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海商法系主任蔣躍川認為,中國已擁有較為強大的航運硬實力,如港口吞吐量穩居世界第一,船隊規模也處于世界前列,然而相比國際上公認的航運中心,我國在海運軟實力方面仍欠缺,這主要體現在海上保險(包括保賠保險)、航運金融、航運經紀等海事服務業還不夠發達,在制定國際航運法律、規則等方面的話語權還較弱,中國還沒有成為國際海事爭議解決中心等。
“建設海運強國,話語權是軟實力的重要方面。長期以來,歐美發達國家一直主導著航運界‘游戲規則’的制定權,在國際航運標準和規則制定時很難聽到來自發展中國家的聲音。”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國際處處長高海云告訴記者。
她介紹說,以海事仲裁為例,國外海運貿易糾紛多采用海事仲裁方式解決,而我國海事仲裁在解決海運貿易糾紛中占比較低,當事人在選擇仲裁地時,盡管語言不通,仍多選擇新加坡和倫敦作為仲裁地,新加坡和倫敦海事仲裁以緊貼市場、運行高效、服務優良為仲裁雙方所選擇。從目前來看,無論是法律環境、仲裁程序,還是人才隊伍、體制機制等方面,我們離世界先進水平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此外,對于中國的航運服務業來說,長久以來也難以做大做強,比如海運保險和保賠。目前中國海運保險分為船舶險和船東責任險兩大塊,分別由保險公司和中國船東互保協會負責。
思考
如何搶占
海事仲裁“制高點”
隨著世界航運與造船業的重心東移亞洲,21世紀第一個10年里,在中國經濟后發超越的引領下,亞洲航運和造船業迅速崛起,歐美海事界也越來越理智地看到,任何忽略亞洲航運與造船的產業標準和海事仲裁規則,都將失去全球最大的海事產業市場。
于是, 在2012年底,全球最大的航運組織——波羅的海國際航運理事會(BIMCO)在哥本哈根舉行會議,正式批準并通過了一項決議,將新加坡列為其繼倫敦、紐約之后第三個國際海事仲裁地。也許有人會問為什么不是上海而是新加坡?從法律體系上看應該是很好理解,新加坡法律屬于英美法系,作為臨時仲裁,新加坡仲裁與倫敦仲裁的程序比較接近,中國《海商法》也基本與國際接軌。蔣躍川分析說,1993年開始生效實施的《海商法》,幾乎將國際航運業現有重要“公約”的“內容精神”都吸納并充分體現到這部中國海商海事的實體法中,已經為國際航運界所公認。
但從航運和造船增量上看,中國作為世界造船大國、海運大國,卻沒有占據海事仲裁的“制高點”,不能不說是一個比較大的遺憾,這也該是引起業界人士高度重視的問題。
從根本上說,海運軟實力與話語權提升的根基在市場。一位海事法律專家也直言,作為高端航運服務機構而非政府權力部門,中國海事仲裁更應該實行新一輪的改革,而這場改革的關鍵是“去行政化、機關化”,而不是權力上收與集中審批,需要釋放的是航運法律服務的空間和活力。
那么,該如何搶占海事仲裁這個“制高點”?專家呼吁,首先要完善相關海事海商法律法規,在不抵觸國家大法的前提下,盡可能做到更多與國際通行而公正的法律法規接軌;其次應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強化宣傳,引導國內外航運和造船企業在發生糾紛時,選擇中國國際海事仲裁中心仲裁;第三要迅速理順總部授權、上海辦案的海事仲裁體制,為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完善配套建設。
發展
既是短板
也是機遇
當前,我國已經逐步成為造船和航運大國,法律體系和爭議解決服務也日趨成熟,如何在國際上獲得航運和造船合同爭議解決的一席之地,并且逐步發展成為主要的爭議解決中心,是一個意義重大的課題。
在當前全球經濟持續疲軟、國際貿易增長乏力的大背景下,中國提出的“一帶一路”戰略,不僅給我國及沿線國家港口貿易注入新的活力,也確立全球航運重心東移的必然趨勢。而航運業是緊密服務“一帶一路”的戰略執行者。
對于如何借助“一帶一路”發展機遇建立與國際接軌的航運中心,上海航運交易所總裁張頁有著自己獨到的見解。他認為,發展“一帶一路”,建立國際航運中心就是要發揮其服務國際航運業的功能,服務國際航運業的主要內容包括融資、保險、衍生品、信息以及與之相關聯的法律業務,如果把合同的成立、融資的方案、保險的條款、衍生品的規則也算作是法律業務的話,那么航運服務業的主干就是法律性的工作。
他認為,這些法律業務就觸及到了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核心議題——航運規則,“我理解這個規則的核心就是法律。從航運的法律事務現狀來看,現在還是英美法系相關規則,而今中國實行的是有中國特色的法律體系。”
對此,有業內人士呼吁,海事仲裁應主動適應和密切貼近國內外市場變化,積極、大膽放權,將總部設在上海,解決多年來凸顯的總部遠離市場、決策滯后、效率不高、當事人就近避遠等矛盾和瓶頸。
“建議進一步發揮上海的地域優勢,和上海自貿區的政策優勢,著力將上海打造成為亞太地區國際海事仲裁中心和國際海事爭議解決中心,樹立中國的國際海事法律服務品牌。”蔣躍川表示,上海港是當今世界最繁忙的港口,已成為國際海上貨物運輸的重要樞紐港,同時也是與海事相關產業的集聚地,隨著上海國際航運中心和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深入,無論從硬件還是軟件上來說,上海都具備提供國際一流的商事、海事仲裁服務的條件。
據了解,今年9月29日,上海自貿區成立迎來三周年。記者梳理發現,3年的時間里,上海自貿區已形成以貿易便利化為主的貿易監管制度,其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已率先建立。同時,以負面清單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制度也已基本形成。
如何提升國內海運軟實力建設,實現海運強國戰略?蔣躍川表示,我們要在航運“硬實力”不斷得到加強的同時,重點抓海運“軟實力”建設,包括積極參與國際航運法律、規則的制定,提升我們的國際海事話語權;積極扶持航運經紀、海上保險、海事咨詢、航運技術服務和海事檢驗公估等海事服務業的成長、發展;努力樹立中國海事司法、海事仲裁的良好形象,培養、鍛煉一支高水平的海事律師、法官和仲裁員隊伍,將我國建設成為具有較高國際影響力的國際海事司法中心和國際海事仲裁中心。
關于中國如何進一步掌握更多的航運規則的國際話語權,高海云表示,對于政府部門而言,我們應該積極參與國際仲裁規則制定,與國外先進仲裁機構及國際組織建立合作機制,在學習先進國際經驗的同時,也要傳播中國的海運文化,進一步促進我國海事仲裁的國際影響力和話語權。同時,提高我國海事仲裁機構的國際競爭力,還應該以企業為主體,實行市場化運作,不斷創新仲裁服務的體制機制,塑造國際領先仲裁機構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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