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內蒙古圍繞四個方面“亮劍”
2019-02-26 10:49:29
Landbridge平臺
日前,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實施意見》,優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促進外貿穩定健康發展。
實施意見重點突出,針對性強,圍繞四個方面提出了19項具體舉措。
在簡化監管證件方面,按照“能取消就取消、能合并就合并、能退出口岸驗核的就退出口岸驗核”的要求,取消一批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確保能退出口岸驗核的全部退出。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通過多種形式全部實現聯網、在通關環節比對核查。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2020年底前,監管證件全部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
在優化通關流程方面,推進海關與檢驗檢疫業務全面融合,實現統一申報單證、統一作業系統、統一風險研判、統一指令下達、統一現場執法。從進出口貨物一般監管拓展到常規稽查、保稅核查和保稅貨物監管等全部執法領域,推進全鏈條監管“選、查、處”分離,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推廣進口貨物“提前申報”模式,非布控查驗貨物抵達口岸后即可放行提離。建立統一的卡口核放作業模式。積極推進財關庫銀橫向聯網,加快推進稅單無紙化改革。全面推行進口礦產品等大宗資源性商品“先驗放后檢測”檢驗監管方式。
在提高通關效率方面,持續推進與俄羅斯、蒙古國共同監管設施的建設和共用,積極推動建立密切的溝通聯系制度和順暢的聯動通關模式。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實現年底前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主要業務(貨物、艙單、運輸工具申報)應用率達到80%;2020年底前達到100%;2021年底前,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單一窗口”功能覆蓋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開通農產品快速通關“綠色通道”。加快邊防檢查信息化建設,積極推進旅客自助查驗通道建設啟用。制定并公開通關流程及集裝箱運輸作業環節時限標準,2021年底前,全部實現大型集裝箱檢查設備聯網集中審像。整體通關時間壓縮三分之一,到2021年底,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縮一半。
在降低通關成本方面,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制度,未經國務院批準,一律不得擅自設立涉及進出口環節的收費項目。推動降低報關、物流、倉儲、服務等環節經營服務性收費。繼續開展落實免除查驗無問題外貿企業(失信企業除外)吊裝移位倉儲費用試點工作。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到2020年底,集裝箱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比2017年降低一半。
(來源: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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