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將實現所有跨境電商業務模式全覆蓋發展
2021-07-08 11:00:22
Landbridge平臺
7月6日,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2021年跨境電商海關監管新政解讀新聞發布會。現場,長春海關副關長謝兵介紹,隨著政策的落地,吉林省將實現所有跨境電商業務模式全覆蓋發展。
新聞發布會現場 攝影 陳施
近年來,吉林省跨境電商在業務模式和區域覆蓋面方面形成多元化發展態勢,整體發展健康有序。吉林省現有長春、琿春、吉林3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7月1日起,海關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以下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政策開始實施,進一步拓寬了吉林省跨境電商業務模式,以往只能按照一般貿易報關的企業可順勢開展跨境電商B2B(9710/9810)業務,享有更多的通關便利化措施,有利于進一步激發吉林省跨境電商出口潛能,促進出口電商實現跨越式發展。
跨境電商B2B出口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并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的貿易形式,主要包括“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兩種模式。此政策的推出有效解決了長期以來跨境電商B2B方式與普通貨物難以區分的難題,解決了企業反映的跨境電商B2B出口無專門監管方式代碼、無針對性監管措施和配套政策的訴求。
另外,跨境電商B2B出口試點政策落地后,吉林省從事跨境電商B2B出口的企業可享有報關全程信息化、新增便捷申報通道、綜試區簡化申報、物流和查驗等多項通關便利。
此外,2021年3月18日,經國務院批準,商務部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通知,將跨境電商進口試點范圍擴大至所有自貿試驗區、跨境電商綜試區、綜合保稅區、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保稅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區域)。由此,吉林省繼長春市、琿春市后,吉林市和延吉市也被納入試點范圍,可以開展網購保稅進口(監管方式代碼:1210)業務。網購保稅進口(1210)模式下,進口商品如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食品等在“一線”進區時不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證件、注冊或備案要求。
此次擴大跨境電商試點范圍,極大程度上增加了試點城市政策的覆蓋面,有效降低了開展網購保稅進口(1210)業務的資格準入門檻,有利于激發吉林省跨境電商潛能,促進特殊區域發展提供新機遇,推動吉林省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
(來源:國際在線吉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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