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出新政
2020-06-17 11:30:00
Landbridge平臺
杭州全瓚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家紡品類的跨境零售出口企業,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圍的暴發導致物流配送時效延遲,在影響境外消費者體驗的同時也增加了企業的經營壓力。
近日,一項關于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監管新政的落地,有效緩解了企業的這一困擾,尤其幫助跨境電商平臺中小出口賣家在“危”中見生“機”。
海關總署日前發布公告稱,自7月1日起將在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寧波、廈門、鄭州、廣州、深圳、黃埔等10個海關開展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出口(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試點。這是海關總署繼年初推出跨境電商出口退貨監管創新制度后,又一促進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改革舉措。
6月15日,第127屆廣交會在網上舉辦,據了解,通過廣交會線上成交的貨物即可通過新的監管方式通關,享受跨境電商B2B出口這一新模式帶來的通關便利。
此次新政中,海關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交易的貿易形式納入海關跨境電商監管,分別增列“9710”(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和“9810”(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兩個監管方式代碼,并將近年來在跨境電商B2C領域的創新監管經驗推廣到B2B領域。增列監管方式代碼也將為商務、財政、稅務、外匯等部門出臺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支點。
新的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模式充分考慮了跨境電商新業態信息化程度高、平臺交易數據留痕等特點,采用企業一次登記、一點對接、簡化申報、便利通關、優先查驗、退貨底賬管理等有針對性的監管創新措施,包括企業通關全程無紙化,海關通關系統實時驗放;考慮到跨境電商小微出口企業單票價值低、單量大等實際,為小微出口企業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選擇,便利小微企業通關;對跨境電商出口貨物優先查驗,保障快速通關;根據跨境電商通關和物流模式多元化的實際,明確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適用全國通關一體化,即可采用“跨境電商”模式進行轉關;順應跨境電商企業批量出口的需求,解決了企業必須在出口前單獨包裝并貼好面單的問題,降低了企業出口前操作和物流成本。
“新政幫助我們嘗試將業務向B2B和B2C兩個方向拓展,以應對變局,及時作出新的調整,探索形成一個比較全面的市場體系。”杭州全瓚電子商務總經理謝何銘說。
總部位于浙江寧波的樂歌人體工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樣受惠于新政。以人體工學原理開發設計的健康辦公、智能家居及醫療康護設備是該公司的主要產品,目前在美國、歐洲、日本等國家和地區擁有多個海外倉。“近年來,跨境電商海外倉業務憑借物流成本低、送達時效高、售后服務好等優勢在國外發展迅速,疫情期間我們的海外業務逆勢增長三成多,”該公司海外品牌事業部營銷總監陳旭蓮表示:“此次將出口海外倉模式納入跨境電商監管,同時在通關、查驗、物流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將讓我們的海外倉業務如虎添翼。”
東莞市2018年獲批成為第三批跨境電商綜試區,作為全國外貿出口第四大城市,東莞擁有龐大的制造業群體在從事B2B、B2C出口業務,全市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額連續三年位居全國第一。
“這一新政令人振奮,在當前受疫情影響外貿穩增長壓力較大的背景下顯得尤為重要,”東莞市商務局副局長黃朝東認為,新政不僅回應了基層部門和廣大跨境電商企業的呼聲和訴求,而且有關優先查驗、允許轉關的重要舉措都非常接地氣,必將進一步提振企業信心,為外貿高質量發展以及落實“六穩”“六保”工作注入活力。
(來源:中國商務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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