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進口保稅備貨“1210”在琿春入區申報成功
2020-05-27 10:58:43
Landbridge平臺
日前,由俄羅斯阿爾泰邊疆區發出的140噸面粉經琿春鐵路口岸入境,進入琿春綜合保稅區,這是琿春市首批跨境電商進口保稅貨“1210”貨物。
據了解,此批貨物價值70余萬元人民幣,由琿春跨境電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進口,將通過各大網絡電商平臺面向全國進行銷售。此次申報的“1210”模式全稱為“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簡稱“保稅電商”,適用于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臺實現跨境交易,并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1210”監管方式用于進口時僅限經批準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
“1210”保稅備貨模式中,跨境電商網站可以將尚未銷售的貨物整批發至國內保稅物流中心,再進行網上的零售,賣一件、清關一件,沒賣掉的就不能出保稅中心,但也無需報關,賣不掉的還可直接退回國外。
依托得天獨厚區位優勢,琿春市全力打造跨境電商產業聚集區與“互聯網+邊貿”實踐區雙動力集聚板塊。今年4月29號,吉林省政府批復《中國(琿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后,琿春綜保區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方案精神,協調琿春海關等職能部門,幫助企業迅速開通了跨境電商“1210”進口業務。
琿春市綜合保稅區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1210”備貨模式下,保稅倉的商品可以多次先出口,經過監管區,到每月月底匯總數量之后,再一次性口岸集報,生成一份正式報關單,方便企業辦理退稅等業務。
(來源:中新網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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