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實時獲取跨境電商平臺企業支付相關原始數據常見問題解答
2019-03-29 10:58:13
Landbridge平臺
為進一步規范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的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2018年底,海關總署陸續發布了兩份相關公告。
其中,第165號公告附件《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統一版信息化系統原始數據實時獲取方案》對跨境電商平臺企業向海關開放支付相關原始數據接口的系統流程、網絡通道、部署開放數據接口、安全要求和接口內容進行了描述;第179號公告附件《海關跨境電商進口統一版信息化系統平臺數據實時獲取接口(試行)》對支付相關原始數據的接口文檔及接入方式進行了描述。
上述公告發布以來,熱線陸續收到跨境電商平臺企業的相關咨詢,現將常見問題總結如下,供大家參考:
Q:跨境電商平臺企業與海關的對接工作最遲應于什么時間完成?
A:跨境電商平臺企業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對接。如未在此日期前完成對接工作,自2019年4月1日起申報的清單會發生系統退單。
Q:跨境電商平臺企業與海關的對接的方式有哪幾種?
A:根據《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統一版信息化系統原始數據實時獲取方案》,對接方式有三種,分別為:
(一)互聯網+安全驗證:通過互聯網接入電子口岸對外接入網。
(二)虛擬網關(VPN)—針對海外電商平臺企業:通過虛擬專線接入電子口岸對外接入網。
(三)網絡傳輸專線:通過物理專線接入電子口岸對外接入網。
Q:是否需要通過地方電子口岸跨境電商公共服務平臺、各直屬海關數據分中心進行數據交換?
A:根據總署公告要求,該類數據由電商平臺企業直接與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對接,無需通過其他方式進行交換。
Q:數據如何加簽?
A:海關總署2018年第179號公告附件《海關跨境電商進口統一版信息化系統平臺數據實時獲取接口(試行)》對數據加簽進行了詳細說明,請參照對數據進行加簽。
Q:數據如何加密?
A:海關總署2018年第179號公告附件《海關跨境電商進口統一版信息化系統平臺數據實時獲取接口(試行)》對數據加密進行了詳細說明,請參照對數據進行加密。由于數據涉密,企業應通過https協議的方式保證連接加密。
Q:接口內容中支付原始數據表頭項下的“交易流水號”是否可以填寫第三方支付平臺系統內部流水號?
A:此字段應優先填寫可在央行認可的金融機構驗證的交易唯一編號,若該筆訂單涉及的支付信息無法在銀聯或網聯驗核,則可填寫系統內部流水號。
Q:如支付企業向跨境電商平臺企業反饋的支付數據不包含海關要求的字段怎么辦?
A:建議跨境電商平臺企業與支付企業溝通解決。
Q:《海關跨境電商進口統一版信息化系統平臺數據實時獲取接口(試行)》中提及的“證書”“證書編號”是指什么?
A:證書是企業加簽設備的簽名證書。證書編號企業在電子口岸申請證書后對應的序列號。
(來源:廣州海關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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