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稅收新政來襲 “海淘”你要算好賬
2016-04-22 11:24:34
Landbridge平臺
4月8日,我國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新政實施。3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宣布自今年4月8日起,我國將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對消費者(即B2C)進口稅收政策。
按原規定,我國對個人自用、合理數量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郵遞物品征收行郵稅,普遍低于同類進口貨物的綜合稅率。而且,如果行郵稅繳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含50元)的,還可以免征。而此次,上述三部門明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 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 000元。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在限值以內的,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征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征收。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后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 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
那么,此次稅收新政的出臺是基于什么樣的背景?與營改增的全面試點是否有關聯?又將會給跨境電商和消費者帶來那些影響?本報就此采訪了業界人士。
有利于公平競爭
在跨國往來中,行郵稅是指入境旅客攜帶的行李與郵遞物品進口環節稅收的簡稱,它的征稅對象是非貿易物品,實行進口環節三稅(增值稅、消費稅、關稅)合并征收的模式。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副研究員蔣震在接受《財會信報》采訪時表示,我國的《進出口關稅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海關總署規定數額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免征進口稅。超過海關總署規定數額但仍在合理數量以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由進境物品的納稅義務人在進境物品放行前按照規定繳納進口稅。超過合理、自用數量的進境物品應當按照進口貨物依法辦理相關手續……”。第五十八條規定,“進境物品的納稅義務人,是指攜帶物品進境的入境人員、進境郵遞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進口物品的收件人。”所以說,征收行郵稅是充分考慮和保障居民在跨國往來中對物品的合理自用需求,同時也基于稅收征管效率的原則。一般來說,行郵稅總體稅負低于通過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貨物進口環節稅負。這個制度的設計確實對跨國往來的居民帶來了方便、快捷的通關方式。
然而,互聯網的蓬勃發展卻對這個制度帶來了非常大的沖擊。蔣震指出,一些人利用這個制度做起了“經營”,打起了海外代購的“主意”,甚至成為逃避納稅的重要方式。一些人將進口貨物分拆通過行李和郵寄物品渠道,按照行郵稅來交稅,但實際上,累積的入境物品數量早就超過了自用的范圍,事實上已經成為一般貨物貿易的范疇,這對于一般貿易商或者國內同類產品的生產商形成了不公平。蔣震認為,這次適當提高行郵稅有助于加強自用物品和貨物一般貿易進口環節的稅收征收管理,發揮公平效應。
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自貿區法律服務部主任楊曉玲在接受《財會信報》記者采訪時,也同樣對此次稅改表示了支持的態度。她認為,此次稅改的決定是正確的。楊曉玲解釋說,原來是為了扶持跨境電商產業的發展,所以給大家了一個稅收的紅利,即貨物入關保稅,再以個人物品的方式出關,以行郵稅的方式納稅。但是,這樣造成很多中小平臺依賴于稅收紅利,并沒有花心思在國外貨源的開拓及物流成本的控制上。若仍按照原跨境電商的方式,零售進口商品的稅負成本低于一般貿易進口同類商品,也低于國內生產銷售同類商品,一方面導致新興業態與傳統業態的不公平競爭,對國內銷售進口商品的傳統零售業形成較大沖擊;另一方面也對國內消費品產業造成較大沖擊。
“此番調整,原僅依賴稅收紅利的平臺可能會面臨關閉危險,進而起到倒逼這些跨境電商在海外貨源及物流成本控制上下功夫。這才是行業的發展的正向趨勢。”楊曉玲表示。
與營改增無關聯
5月1日,我國將全面實施營改增試點,開啟最大規模的減稅模式。而在這之前調整的行郵稅,或多或少提高了稅率。這一減一增之間是否存在關聯呢?
4月12日,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吹風會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次跨境電商的稅收政策調整是一種完善,這個完善并不涉及到營改增問題。史耀斌說,跨境電商的零售進口,主要是區分貨物和物品,實際上并沒有改變原有的稅收政策。按照《關稅條例》規定,對個人自用、合理數量之內,通過郵遞進口的物品征收行郵稅。對于貨物,都要按照一般貿易進口的方式來征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如果是應稅消費品還要增收消費稅。行郵稅和進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消費稅,不一致在哪兒?行郵稅是一個綜合性的稅率,包含了這三項稅種的要素在里面,只不過原來實行四檔稅率,10%、20%、30%、50%,根據不同的物品設置不一樣的稅率,4月8日起調整為三檔,稅率為15%、30%、60%。這次調整進一步加強了對物品進口和貨物進口的稅收管理,這樣做不僅不會影響到老百姓的利益,而且會對中國消費結構的升級,促進國內消費品不斷創造品牌,便利國內消費者進行消費都有積極的作用。
蔣震認為,本次針對跨境電商進口稅收政策的調整是對我國增值稅制度的完善,與國內營改增的關系并不大。他分析,這個問題要放在增值稅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理解,增值稅改革的基本原則是“中性”原則,它的稅基實際上是消費,遵循“消費地課稅”原則,這個原則在進出口環節的體現就是,一般貿易產品出口環節“應退盡退”、進口環節“應征盡征”,跨境電商所經營的產品屬于一般貿易產品的范疇,自然也要遵循這個原則,在進口環節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它能夠實現與其他一般貿易方式同一稅負,創造公平競爭的貿易環境,從根本上來說,這是中性原則在進出口領域的體現。
上海財經大學商學院教授勞幗齡接受采訪時表示,“此次新政,看似從稅收入手,其實稅改之意不在稅。監管、公平、調結構,推動跨境電商由享受“灰色紅利”的野蠻生長步入公平競爭的良性軌道,才是此次新政的真正意圖”。
楊曉玲也表示,此次行郵稅的調整與營改增關聯不大。
商品價格有漲有降
此次稅收新政的出臺無疑會對跨境電商平臺造成沖擊,而對于消費者來說,關心的自然是對自身利益的影響。
按照新政,大部分跨境店商商品將面臨漲價,母嬰產品和進口食品首當其沖。據相關媒體測算,以一款國外知名嬰兒配方奶粉為例,稅改前在某海外購物網站上的標價為488元三罐,按照奶粉的行郵稅率10%計算,應交稅48.8元,不到50元行郵稅起征點,因此免征。4月8日以后,無論商品價格是否低于500元,都要額外支付打7折的增值稅,即商品價格的11.9%。照此計算,這款奶粉將多出58元的稅。也就是說,現在海淘6罐奶粉的錢,未來只能買5罐;現在海淘4包紙尿褲的錢,未來只能買3包。
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大部分的跨境電商盈利低,利潤率平均只有10%,漲價不可避免。
但是,新稅政出臺后,也有部分商品更便宜了。例如原行郵稅率較高的3C電器類、個人洗護類產品,新稅率比稅改前分別降低了8.1%和38.1%。
楊曉玲表示,跨境電商平臺會面臨新一輪的洗牌,中小型的平臺缺乏國外貨源、對物流成本控制差的平臺,會面臨出局的境況。但目前還是有政策支持的,如在限額范圍內,關稅為零,增值稅和消費稅打七折。因此,還是比傳統的進口有一定的優勢。對于消費者而言,因為此次只針對跨境電商平臺,對于個人海淘還是享受行郵稅的,只是行郵稅有所調高。
楊曉玲建議,消費者可以根據不同產品采用不同的方式,如奶粉類的,走個人海淘,因為還是有50元免稅額,所以買的少還是劃算的。香水類,走跨境電商,因為現在的關稅為零,增值稅和消費稅是打七折的,所以算下來是比原來優惠的。因為化妝品目前的行郵稅屬于50%的最高檔,且因為化妝品單價較高,百元以上的化妝品不在免稅優惠的范圍內,而稅改以后增值稅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30%,合計47%,在此稅率的基礎上打七折就是32.9%,如此算來還是劃算的。
蔣震從四個方面分析了新政所帶來的影響。一是使得跨境電商和其他一般貿易商之間的稅負實現平衡,有利于實現跨境電商運營的規范化,發揮了公平效應。二是對“名義上以行郵品入境,實質上是一般貿易品”經營的海外代購行為形成一定的抑制作用。三是考慮到了居民對境外消費品的正常消費需求,對境外消費品的過度消費有著一定的抑制作用。四是對國內消費品生產者來說,稅制更加公平,對它們有著正向影響,便于它們更好地提高生產質量、優化供給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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