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跨境電商仍可售進口嬰幼兒乳粉
2016-04-22 11:22:53
Landbridge平臺
剛剛實施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配方乳粉列于其中,但是附有這樣的備注:“按照食品安全法應當注冊而未注冊的除外”。沒有注冊的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跨境電商還能不能銷售?對此,財政部關稅司13日作出回應: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意見,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時,暫不需要獲得相關產品的配方注冊證書。
根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注冊。由于《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仍在制定過程中,目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時,暫不需要獲得相關產品的配方注冊證書。
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必須依法獲得產品配方注冊證書。屆時,獲得產品配方注冊證書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名單,將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對外公布。
下一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充分考慮電商發展實際,加強對上述政策的調研,完善配套監管措施,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跨境電商健康發展。(記者 李麗輝)
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黃頌平13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跨境電商新政對今后跨境電子商務影響積極。
財政部等三部委日前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規定,對跨境電商不再適用行郵稅,代之以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并設置單次2000元、年度2萬元的優惠額度,同時取消50元稅費的免征額。黃頌平表示,這次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是政府管理工作的一次推進。
之前,有人在網上說,因為海關征稅,一些旅客寧愿將在境外購買的物品拋棄在機場。對此黃頌平說:“這個情況不屬實,有關海關對這個問題已經做了澄清。”“海關對旅客回國攜帶的在海外購買的個人自用物品的管理辦法和額度沒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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