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公路貨車運輸運費單價上調33.6%左右
2016-09-19 09:20:25
Landbridge平臺
運輸新政策來了:
今后6.8米車最多裝10噸,9.6米車(前四后四裝14噸,前四后八裝18噸 ),13米半掛車最多裝32.5噸!(那種40噸,4.5米高整車的年代將一去不復返)。重要通知9月21號起,13米半掛車減噸,總重不得超49噸,總高不得超4米!運費必定大幅上調,原來總重(55T)-車皮(16.5T)=實際載重(38.5T), 以100元/噸為例,運費為3850元/車,現在運費總金額不變,實際載重為: 【總重(49T)-車皮(16.5)】*4/4.5=實際載重(28.8T),運費單價為3850元÷28.8T=133.6元。運費單價上調33.6%左右。再加相應增加的稅金,運價起碼漲35%。
8月18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召開全國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將在全國范圍內重點開展三個“專項行動”,即開展為期一年的整治貨車非法改裝專項行動和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開展為期兩年的車輛運輸車聯合執法行動。
重點整治階段
重點整治階段:(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
要求:
統一車貨總重限值認定標準。自2016年9月21日起,對于公路貨運車輛,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并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其中,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
將車輛及企業違法信息納入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實施懲戒。
調整和統一執法標準,嚴格規范執法程序,堅決杜絕隨意提高或降低治超執法標準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只罰款不卸載、內外勾結、徇私枉法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媒體曝光和群眾投訴、舉報的違法違規執法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這次統一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無疑對貨車行業產生巨大的影響,希望各地能夠實際執行,也希望卡車司機能夠不再被迫以超負荷來打拼市場。
新規的出臺能否改變貨車司機“不超不掙錢”的怪圈?能否從源頭上改變貨車行業超載超限的問題?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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