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清關將成過去式 中俄海關施行監管互認制度
2014-08-09 09:07:50
Landbridge平臺
8日,載有特定商品的中俄進出境車輛同時通過中國綏芬河與俄羅斯波格拉尼奇內的陸路口岸。與此同時,中俄海關正式對外發布消息,中國與俄羅斯兩國海關監管結果互認制度正式施行。
“監管結果互認”是指進口國口岸海關對特定商品直接放行入境的行為,就是說商品經中俄兩國單方查驗出口至另一方,另一方一般不予查驗,直接放行通關。這意味著在今后凡是符合制度規定的兩國商品,只需要在國內一次通關,不需要在進入另一國的海關時再次檢驗。
哈爾濱海關副關長王富寬介紹,“監管互認施行后,大大節省了貨物通關時間,降低了企業進出口成本,同時也節約了雙方海關工作資源。目前僅有指定口岸的特定商品可以適用該程序,指定口岸是指東寧——波爾塔夫卡,綏芬河公路——波格拉尼奇內,特定商品是指自中方出口的果菜和由俄方出口的鋸材。”
“出口到俄羅斯的水果、蔬菜,為保證質量新鮮,對通關效率要求很高。實施中俄海關的監管互認,出口到俄羅斯的果蔬經中方監管確認后,俄方海關不再查驗,給予高效通關,通關時間節省了一半,通關成本也降低了,俄羅斯老百姓可以吃到中國的新鮮蔬菜和水果了”。源豐經貿有限責任公司業務部經理張冪告訴記者。
2014年5月,中俄雙方根據《中俄海關關于特定商品海關監管結果互認的議定書》,在綏芬河——波格拉尼奇內、東寧——波爾塔夫卡口岸進行了特定商品監管結果互認測試。
根據報道,海關監管互認項目是中俄兩國總理定期會晤議定事項,“監管結果互認”是以認可對方海關監管行為為前提的海關合作,是各國海關間合作較為深入的方式,充分體現了兩國促進雙邊貿易發展和海關執法合作的強烈意愿。
經中俄海關雙方反復磋商,于2013年10月22日中俄總理第十八次定期會晤期間,雙方海關署長在兩國總理的共同見證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俄羅斯聯邦海關署關于開展特定商品海關監管結果互認的議定書》,并由雙方邊境海關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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