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白俄羅斯投資遇到困難后的解決辦法與措施
2018-09-30 1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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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尋求法律保護
中國企業尋求法律保護的最佳途徑是聘請當地律師,在遇到糾紛時,按法律規定,經行政復議、仲裁或訴訟途徑解決。如認為侵犯中方合法權益,也可請使館以外交渠道幫助解決。
二、尋求當地政府幫助
白俄羅斯負責外商投資合作的部門包括各級政府部門的經濟主管單位,國家投資委員會、工商會、國家監察委員會等。中國企業應與注冊地政府經濟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通報企業經營狀況,對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反映,以求得其理解和幫助。
三、取得中國駐當地使館保護
中國駐白俄羅斯大使館有責任保護中國公民在當地的合法權益,遇有中國公民在當地所享有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中國駐外使、領館有責任在國際法及當地法律允許范圍內實施保護。
企業也要配合使、領館工作,做到:(1)進入當地市場前,征求中國駐白俄羅斯大使館經商參處意見;(2)自覺到中國駐白俄羅斯大使館經商參處報到備案;(3)建立定期向經商參處情況匯報機制,互通信息。
遇有重大事件發生,中國企業要及時向使館匯報。在事件處理過程中,要服從使館領導,聽從指揮。
四、建立并啟動應急預案
為維護中國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家利益,保障“走出去”戰略順利實施,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發展,各企業應加強風險防范意識,落實預防為主、防范處置并重的要求;及時果斷處置突發事件,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少中國公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國家利益。應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建立安全工作機構和應急處置機制,制訂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做到機制完善、職責明確、措施到位,對所有成員進行應對風險教育,制定簡便易行的應對方法,明確應急反應組織機構、人員及其作用;明確應急反應總負責人,以及每一具體行動的負責人;列出能提供援助的有關機構及聯系方式等,明確各自職責,使其面對風險時知道如何逃生、救護、求援、報警、處置、匯報,并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安全保護工作得到充分落實。
五、其他應對措施
注意做好駐在國軍隊、內務、警察等部門的工作,爭取其為中國企業、機構與人員安全保護工作提供更多幫助。與境外中國企業、機構及援建、承包、勞務企業加強聯系,保持信息暢通。給所有成員配備部分熟練掌握當地語言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以備語言不通時求助。
(來源:正點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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