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國家銀行取消對個人跨境匯款限制
2017-06-15 14:06:41
Landbridge平臺
烏克蘭獨立新聞社6月12日消息,根據國家銀行5月30日簽發的第44號令,從6月12日起,取消對自然人每月向烏境外匯款15萬格里夫納的限制。此外,從6月12日起,允許在多種外匯和貴金屬之間進行兌換,目前只能在同種外匯內操作。
在2016年12月頒布的外匯管制新模式框架下,烏國家銀行計劃逐步放松對企業、銀行和自然人的行政限制。目前,仍在對企業和個人執行的系列管制包括:外匯收入的50%需強制結匯、需要按照客戶的購匯申請提前存入格里夫納、每人每天現金購匯不超過15萬格里夫納等值、每人每天外匯現金賬戶取款不得超過25萬格里夫納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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