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進口新規來啦!所有境外企業必須在海關注冊?
2021-07-29 15:07:34
Landbridge平臺
從2021年1月1日起,所有向中國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加工和存儲企業都需要在中國海關總署 (GACC) 注冊和備案,而在這一新規出臺之前,僅部分高風險食品(如肉類、魚類、乳制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生產商有注冊義務。這是中檢集團歐洲檢驗和質量安全食品技術服務經理秦美申提供的信息。
具體來說,2021年4月12日中國海關總署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248號),目的是進一步發揮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制度在食品安全源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優化注冊程序,明確各方責任。該新規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規具體內容
新規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規定:海關總署對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實施注冊管理,并公布獲得注冊的企業名單;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下簡稱“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應當向海關總署備案。也就是說,具有注冊義務的境外企業范圍,從原先的高風險食品生產商擴大到了所有食品生產和加工企業,“就算是進口巧克力、糖果等低風險的食品,從明年開始也必須在海關總署注冊,“秦美申解釋道,“目前海關總署還沒有出臺具體的注冊流程和實施方案,但很可能從明年開始,沒有注冊的企業將不能對華出口食品。”
在新規實施后,向中國出口食品的境外企業將會有兩種注冊形式。秦美申解釋道,高風險食品生產商將經由境外主管機構,向中國海關申請注冊;而其他食品生產商則可以直接向中國海關提交注冊申請,無需第三方介入。
海關放權
此外,從明年開始,海關將放權給食品進口商進行進口食品的安全檢測,一旦抽查發現進口食品不符合要求,進口商將面臨懲罰,秦美申提到。這一審核制度體現在新規的第二十二條,即食品進口商應當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產企業審核制度,重點審核下列內容:制定和執行食品安全風險控制措施情況;保證食品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情況。但具體實施方案尚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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