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為多式聯運運營商可憑單一文件在東南亞跨境運貨
2021-01-07 10:37:55
Landbridge平臺
《聯合早報》1月6日報道:符合條件的新加坡物流業者,日后只需向政府注冊成為多式聯運運營商,即可憑單一運輸文件在東盟跨境運送貨物,省去過往得向不同國家尋求批準的繁雜手續。這既能為業者帶來更大便利,也能助它們開拓商機。
新加坡國會昨天三讀通過多式聯運法案(Multimodal Transport Bill)。政府此時通過這項法案,是為了能在今年遲些時候,核準“東盟多式聯運框架協定”(ASEAN Framework Agreement on Multimodal Transport,簡稱AFAMT)。
為促進東南亞貨運流通,同時帶動東盟與其他國家的國際貿易,東盟10國在1998年至2009年間一共簽署三份框架協定,包括2005年簽署的AFAMT。除了文萊、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其余七國的立法機關都已陸續核準AFAMT。
新加坡交通部兼外交部高級政務部長徐芳達昨天在國會提出法案二讀時指出,當全體東盟成員國完成批準AFAMT協定后,區域物流業者將能在統一的框架下,在東南亞提供跨境多式聯運服務。所謂多式聯運,指的是以五種運輸方式中的至少兩種(如空運、海運、陸運、鐵路和水路)跨境運送貨物。
根據多式聯運法案,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將是負責登記和審核本地多式聯運運營商資格的主管機關。物流業者成功向陸交局申請注冊成為多式聯運運營商后,即可憑單一運輸文件在東盟運送貨物,省去過往得向不同國家尋求批準的繁瑣手續。法案內容也明定運營商和貨主須擔負的相關法律責任。
昨天參與辯論的三名議員都對法案表示支持。也是政府國會交通委員會主席的議員安迪指出,雖然電子商務崛起順勢帶動新加坡物流業發展,但新加坡市場畢竟小,政府應協助業者把觸角伸向海外。他希望多式聯運運營商的資格門檻不要太高,以免令業者卻步。
議員黃國光和黃文鴻則分別呼吁東盟各國以可持續的方式推進多式聯運網絡發展,以及統一以英文來簽發運輸文件。
徐芳達在總結辯論時指出,注冊成為多式聯運運營者的條件相當合理,包括業者須受保以便應付索賠案件,以及擁有至少相當于15萬3000新元的資產。“政策落實期間,我們將與行業協會合作,幫助物流公司。”
(來源:聯合早報)
版權與免責聲明:此稿件為引述消息報道,稿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Landbridge平臺不對本稿件內容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政治性、事實性、技術性差錯和版權方面的問題及不良信息,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并提供稿件的【糾錯信息】。糾錯熱線:0518-85806682

Landbridge平臺常務理事單位
- [常務理事單位] 沈陽陸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中南國際陸港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成都厚鯨集裝箱租賃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安德龍國際物流集團
- [常務理事單位] 重慶逆鋒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陜西遠韜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天津海鐵聯捷集團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LLC ST GROUP
- [常務理事單位] 宏圖集裝箱服務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哈薩克斯坦Falcon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和泰源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戰艦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亞華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海晟(上海)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西格瑪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