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運輸中的交接方式你都知道嗎
2018-07-05 1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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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運集裝箱運輸實務操作中,貨物的運輸方式與交接地點往往由于貨主的要求而多樣化,因此相應產生了多種集裝箱貨物交接方式。集裝箱運輸中,整箱貨和拼箱貨在雙方之間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幾種:
1、DOOR-DOOR:門到門,從出口商倉庫到進口商倉庫。在海運實際操作中,整箱貨和拼箱貨都適用,全程費用由進口商或出口商支付,視雙方的合同條款而定。該類集裝箱運輸交接方式相當于現代物流行業比較流行的雙清物流或展會物流,通常由貨代公司負責全程運輸、報關、清關、繳稅、派送等相關事宜。
2、DOOR-CY:門到場,從出口商工廠到進口地集裝箱堆場。在海運實踐操作中,剛好和5項相反,相當于整箱貨的EX-WORK貿易條款,進口商必須承擔從出口商工廠提貨、報關、運輸到目的港碼頭的所以費用和責任。
3、DOOR-CFS:門到站,從出口商工廠到進口地集裝箱貨運站。在海運實踐操作中,恰好與6項相反,相當于拼箱貨的EX-WORK貿易條款,進口商必須承擔從出口商工廠提貨、報關、運輸到目的港海關監管倉或保稅倉的所有費用及責任。
4、CY-DOOR:場到門,從出口集裝箱堆場到進口地收貨人倉庫。在海運實踐操作中,這種運輸方式相當于整箱貨的DDU或DDP條款。出口商必須承擔整箱貨物從起運港到國外進口商倉庫的所以費用,但不承擔貨承擔進口關稅及海關雜費。
5、CY-CY:場到場,從出口地集裝箱堆場到進口地集裝箱堆場。在海運實踐中,CY通常等同于整箱貨(FCL),出口商在工廠裝貨后將重箱交到船公司指定的碼頭并報關出口,海運到指定的目的港后,再由船公司或貨代的國外代理通知進口商到目的港碼頭提箱。
6、CY-CFS:場到站,從出口地集裝箱堆場到進口地集裝箱貨運站。在海運實踐操作中,通常是指一個出口商出運貨物,但在目的港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進口商,集裝箱必須在目的港海關監管倉庫或保稅倉庫拆箱后所有進口商才能提貨。提單的數量依進口商的數量而定,如有三家進口商,則采用PART單的形式出具三份提單。
7、CFS-DOOR:站到門,從出口地集裝箱貨運站到進口地收貨人倉庫。在海運實踐操作中,這種運輸方式相當于拼箱貨的DDU或DDU貿易方式。出口商必須承擔拼箱貨物從起運港到國外進口商倉庫的所以費用,但不承擔或承擔進口關稅及海關雜費。
8、CFS-CY:站到場,從出口地集裝箱貨運張到進口地集裝箱堆場。在海運實踐操作中,這種運輸方式通常是指一家進口商在出口地通過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供應商采購貨物,再通過其指定的貨代將所有供應商的貨物集中到指定的海關監管倉或保稅倉,完成報關手續后再將所有貨物全部拼裝到一個集裝箱里運到進口商指定的目的港。這種運輸方式通常只有一份提單,進口商只能選擇一家供應商或其他公司作為提單的托運人,并代其繕制所有運輸單證。
9、CFS-CFS:站到站,從出口地集裝箱貨運站到進口地集裝箱貨運站。在海運實踐操作中,CFS通常等同于拼箱貨(LCL),貨代在出口地海關監管倉或保稅倉將出口的貨物拼箱后,海運到指定的目的港,由其國外代理在進口地海關監管倉或保稅倉拆箱并放貨給指定的進口商。
根據不同的集裝箱貨物交接方式,集裝箱運輸經營人與貨主各自承擔的責任、義務也相應不同,集裝箱運輸經營人提供的運輸組織方式、內容、范圍也各異。因此大家要了解清楚。
(來源:港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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