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匯成本高主管稅務機關不給退稅合理嗎?
2018-04-24 10:40:51
Landbridge平臺
一、有一種高,叫“真高”。主管稅務機關換匯成本“真高”不給退稅。出口企業一般有2種應對方法:
1、部分出口企業會直接設定一個合理的換匯成本(比如稍低于匯率),然后根據換匯成本的計算公式倒擠出購貨發票的金額,直接讓供貨商根據此金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付款根據此金額付款,剩余款項個人卡私下交易,多退少補(部分貿易公司跟工廠實際控制人為同一人)。
2、錄入出口明細時少錄入購貨金額,人為的降低購貨發票的金額,以使換匯成本正常。
二、還有一種高,叫“虛高”。“虛高”的原因為同一關聯號項下同一商品單價加權平均所致。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的計算采取單票對應法。
所謂單票對應法,是指根據出口與進貨的關聯號將進貨數據和出口數據配齊申報,對進貨數據實行加權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數量,計算出每筆出口的實際退稅額。它是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管理系統中設置的一種退稅基本方法。單票對應法要求在一次申報的同關聯號的同一商品代碼下應保持進貨數量和出口數量完全一致,進貨、出口均不結余,對一筆進貨分批出口的,應根據主管稅務機關要求開具進貨分批單。(詳見:換匯成本實際沒問題,為啥錄入退稅系統會高?)出現“虛高”一般有2種應對方法:
1、錄入情況說明,把實際換匯成本的計算結果寫一下。
2、報關單的每一項為一個關聯號(預審可以通過,但部分稅務局機關不認可,操作時一定要跟主管稅務機關確認一下)。
換匯成本高企業真的就有問題嗎?這個答案是否定的,筆者分析一下實操過程中換匯成本高的2個主要原因:
1、企業發展前期為招攬客戶或擠壓貨較多,采取低價銷售策略;
2、同一客戶采購貨物的種類較多,某幾種貨物賠本銷售,其他貨物利潤比較高。
關于換匯成本的合理范圍以及換匯成本高不退稅并沒有實質性的稅務政策依據,筆者認為稅務機關監管可以查看出口企業一定期間的換匯成本是否正常,如果單票換匯成本異常的,稅務機關可以對外貿企業的該票業務進行核查或函調,在不核查及函調的情況下直接不給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很不可取,這個做法會很大程度上損害外貿企業的自身利益,同時也造成出口企業虛開發票的行為以及出口業務的失真,很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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