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提單的效力
2018-04-02 17:09:19
Landbridge平臺
不知大家有沒有這樣的疑問,鐵路運輸的運單可不可以作為物權憑證?
有這樣一個案例,有一批貨物運輸,客人先付30%定金,另外70%是要在出運后客人才付款,如果鐵路運單是不能作為物權憑證,貨到了客人那邊就能提貨了,那么客人不付這剩余的70%該怎么辦。
1、海運單、航空運單、鐵路運單、郵包都只是運輸契約、貨物收據,而不是物權憑證,客戶不能據此提貨,而是憑發貨人和船公司約定好的提貨通知提貨。在收貨人欄都需要填寫準確的收貨人名稱,以方便驗證提貨。
2、航空運單不具有物權憑證的原因,是因為航空運輸速度快,貨物和航空要么同機抵達,要么貨物到了而單據還沒到;因此,實際收貨人無法提前得到提單。通常情況下,貨物到達地后,收貨人憑承運人的到貨通知及有關的證明提貨,并在提貨時在隨貨運到的空運提單上簽收,而不要求收貨人憑空運提單提貨。
3、國際鐵路貨物聯運運單是參加國際鐵路貨物聯運的鐵路與發貨人、收貨人之間締結的運輸合同。它體現了參加聯運的各國鐵路和發貨人、收貨人之間在貨物運送上的權利、義務、責任和豁免,對鐵路和發貨人、收貨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4、鐵路運單只是一個運輸憑證,海運提單是物權憑證,沒有正本提單是不能提貨的。鐵路提貨不需要正本運單。
在上述案例中所說的結算方式下,你發貨后主動權在買方手中,建議如非老客戶,應采用信用證方式結算,才能夠有效地控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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