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對利用國家對外借債融資實施的社會領域項目免征增值稅
2023-11-22 13:15:56
Landbridge平臺
烏茲別克斯坦KUN網11月20日消息,16日,烏總統米爾濟約耶夫簽署《關于進一步加快利用國際和外國金融機構融資項目實施進展的補充措施》,規定自即日起至2028年1月1日,對國有資本占比50%及以上的財政預算單位和企業通過國家對外借債方式,部分或全部從國際和外國金融機構融資實施的社會和基建領域項目免征增值稅,通過商業銀行再融資或轉貸的項目不享受相關優惠。
(來源:駐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大使館經濟商務處)
版權與免責聲明:此稿件為引述消息報道,稿件版權歸原作者所有,Landbridge平臺不對本稿件內容真實性負責。如發現政治性、事實性、技術性差錯和版權方面的問題及不良信息,請及時與我們聯系,并提供稿件的【糾錯信息】。糾錯熱線:0518-85806682

Landbridge平臺常務理事單位
- [常務理事單位] 沈陽陸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中南國際陸港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成都厚鯨集裝箱租賃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湖南德裕物流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安德龍國際物流集團
- [常務理事單位] 重慶逆鋒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陜西遠韜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天津海鐵聯捷集團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LLC ST GROUP
- [常務理事單位] 宏圖集裝箱服務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哈薩克斯坦Falcon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和泰源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戰艦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青島亞華集裝箱堆場
- [常務理事單位] 海晟(上海)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
- [常務理事單位] 俄羅斯西格瑪有限責任公司